南京离职可以提取公积金吗?2023年办理离职提取公积金条件
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离职员工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离职提取公积金的相关条件和流程,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职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1. 离职员工在南京市有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且已经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 离职员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3. 离职员工在南京市无其他住房,且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4. 离职员工在南京市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计划。
二、离职提取公积金的流程
1. 离职员工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原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1)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
(2)住房公积金卡;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离职证明、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等);
(4)南京市无其他住房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5)南京市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计划的证明材料(如:购房意向书、建筑施工许可证等)。
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将提取的公积金划入离职员工的银行账户。
三、离职提取公积金的注意事项
1. 离职员工需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提取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2. 离职员工提取公积金后,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将被注销。
3. 离职员工提取公积金后,如再次在南京市就业,需重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按照规定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
4. 离职员工提取公积金后,如在南京市购房,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总之,南京市离职员工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只要满足相关条件,携带齐全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离职员工即可顺利提取公积金。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有关离职提取公积金的详细信息,祝您办理顺利!
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具体地址)
电话:(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