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南京市的公积金提取代办政策为职工提供了便利,使他们能够在满足一定条件下,通过代办的方式提取公积金。以下是详细的南京公积金提取代办指南:
#### 一、提取条件
职工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 **偿还购买、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
3. **租赁住房用于自住**;
4. **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5. **出境定居**;
6.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可以提取公积金**;
7. **其他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的条件**。
#### 二、所需材料
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
- 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 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 **婚姻状况证明**:
- 单身提供单身证明;
- 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 **购房相关材料**:
- 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首付款发票、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存量房买卖合同》、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 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全额购房发票(收据)、《公有住房买卖契约》、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正本、付款发票、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 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提供相关购房合同和发票等。
4. **贷款相关材料**:
- 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5. **租房相关材料**:
- 租赁住房的提供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租房申请书等。
6. **其他材料**:
- 提取公积金的申请书(需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 若申请人有公积金龙卡,需带上龙卡。
#### 三、提取流程
1. **准备资料**:
- 根据提取条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填写申请表**:
- 到所在单位或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
3. **单位盖章**:
- 将填好的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由单位核实后在申请书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
4. **提交申请**:
- 将填好的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现金(转账)支票》提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理网点。
5. **审核**:
- 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收到公积金提取通知。
6. **提取公积金**:
- 申请人凭公积金提取通知到指定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 四、注意事项
1. **代办要求**:
- 若由他人代办,代办人还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审核时间**:
- 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职工。
3. **单位责任**:
-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
4. **违规责任**:
- 公积金提取需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违规操作,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通过遵循上述指南,职工可以顺利办理南京公积金的提取代办手续。在申请过程中,务必确保提供准确、完整的材料,以免耽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