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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百科

2024南京公积金提取代办指南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11-21 点击:

信息摘要: 在2024年,南京市的公积金提取代办政策为职工提供了便利,使他们能够在满足一定条件下,通过代办的方式提取公积金。以下是详细的南京公积金提取代办指南:#### 一



在2024年,南京市的公积金提取代办政策为职工提供了便利,使他们能够在满足一定条件下,通过代办的方式提取公积金。以下是详细的南京公积金提取代办指南:


#### 一、提取条件


职工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 **偿还购买、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

3. **租赁住房用于自住**;

4. **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5. **出境定居**;

6.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可以提取公积金**;

7. **其他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的条件**。


#### 二、所需材料


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

   - 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 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 **婚姻状况证明**:

   - 单身提供单身证明;

   - 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 **购房相关材料**:

   - 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首付款发票、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存量房买卖合同》、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 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全额购房发票(收据)、《公有住房买卖契约》、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正本、付款发票、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 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提供相关购房合同和发票等。


4. **贷款相关材料**:

   - 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5. **租房相关材料**:

   - 租赁住房的提供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租房申请书等。


6. **其他材料**:

   - 提取公积金的申请书(需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 若申请人有公积金龙卡,需带上龙卡。


#### 三、提取流程


1. **准备资料**:

   - 根据提取条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填写申请表**:

   - 到所在单位或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


3. **单位盖章**:

   - 将填好的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由单位核实后在申请书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


4. **提交申请**:

   - 将填好的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现金(转账)支票》提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理网点。


5. **审核**:

   - 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收到公积金提取通知。


6. **提取公积金**:

   - 申请人凭公积金提取通知到指定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 四、注意事项


1. **代办要求**:

   - 若由他人代办,代办人还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审核时间**:

   - 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职工。


3. **单位责任**:

   -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


4. **违规责任**:

   - 公积金提取需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违规操作,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通过遵循上述指南,职工可以顺利办理南京公积金的提取代办手续。在申请过程中,务必确保提供准确、完整的材料,以免耽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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