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用人单位办理公积金多缴退费业务,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住房公积金缴存退款申请单》:单位经办人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该申请单,填写完整后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付款凭证:如果缴存方式为托收的单位可不携带此凭证,其他缴存方式的单位需提供。
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缴纳清单:要求有社保中心盖章,用于证明职工的社保缴纳情况及离职等信息,以便确认公积金多缴的事实。
选择办理地点:
在主城区缴存的单位,前往公积金城中分中心办理。
在江宁、浦口、江北、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单位,到对应分中心办理。
提交申请并审核:
单位经办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相应的分中心,分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多缴退费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时间一般为几个工作日,具体可能因情况而异。
确认退款手续:
分中心审批通过后,单位需到所属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款项退回单位账户的确认手续。退款方式一般有两种:
退回本单位银行账户:多缴的公积金款项将退回到单位的银行账户。
作为预缴资金留存公积金中心:可抵扣次月汇缴资金。
建议用人单位在办理公积金多缴退费业务前,先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分中心进行咨询,了解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退费业务顺利进行。